生活垃圾分类如何推进?12部委这样说

时间:2020-12-09 发布:赛通环卫

    12月4日,住建部、中宣部等12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通知》提到,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尚处于起步阶段,在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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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
    遵循五项基本原则:科学管理,绿色发展;党政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持续推进;制度保障,长效管理;因地制宜,城乡统筹。

主要目标是什么?
    到2020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基本全覆盖,分类运输体系基本建成,分类处理能力明显增强;其他地级城市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机制。
    力争再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地级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从哪些方面努力?
    全面加强科学管理,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因地制宜制定统一标志方便居民投放。同时推动源头减量,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完善分类运输系统,提升分类处理能力,加强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
    努力推动居民的习惯养成,引导群众普遍参与,尤其是要切实从娃娃抓起,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加快形成长效机制,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推动法治化和规范化管理,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健全收费机制,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强成效评估。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级负总责,城市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健全管理协同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社区,形成工作合力,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怎么做?
    各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农村自然条件、产业特点和经济实力等情况,选择适宜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技术路线,统筹推进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
 
 
来源丨住建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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