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展纠错专项行动 邀请市民积极参与
时间:2023-04-19 发布:赛通环卫
4月12日,共建共享美好家园垃圾分类“渝”你同行——重庆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纠错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在两江新区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公园举行,活动邀请市民参与纠错,最高可获千元现金奖励。
本次活动包含线上和线下两个部分,线上垃圾分类纠错建言系列主题活动,市民可在两江新区辖区内,寻找城市道路两侧、小区、单位、超市、生活轨迹旁等存在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不完善、标志标识错误、收运车辆不洁净等问题,用手机拍照的形式记录并上传到“两江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纠错建言”一栏。
扫码关注
线下为了持续扩大公众影响力,两江新区还将在社区开展“垃圾分类我先行”“争做纠错小达人”“垃圾分类·净美家园”等相关宣传活动,将垃圾分类融入“绿色社区”“最美阳台”等创建评选活动中,倡导家庭成员从厨房分类“家庭厨余垃圾”。与此同时,重庆光环购物公园、寸滩国际新城、宜奥商圈、火车北站南北广场、园博园等人流来往密集的地方,还将搭建主题宣传空间,居民反馈问题、建言倡议均可获赠小礼品。
此次专项行动纠错内容,涉及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多个重要过程,包括前端投放、混收混运、收运车辆、满溢乱堆放四大类问题。
前端投放
(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不完善居民小区至少应设置1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齐备的收集点。其他投放点应配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分类收集容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至少应设置1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齐备的收集点。食堂应单独配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场所(机场、码头、车站、商场、体育馆、广场等)应至少应设置1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齐备的收集点。其他投放点应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户外活动场所(人行道、操场或运动场、休闲区等)应至少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分类收集容器。餐饮场所与农贸市场(宾馆、餐厅和农贸市场等)应配置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其他垃圾三类收集容器。未按照以上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属于设置不完善。
(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不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摆放整齐;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应置于店内,不能沿街沿路摆放;除投放与清运时间外收集容器应处于密闭状态。未达到以上要求的,属于乱摆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做到无明显污渍。未达到以上要求的,属于脏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无明显破损、锈蚀,不影响正常使用。未达到以上要求的,属于破损。
(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标志错误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上均应有符合规范的明显标志,标志可以是白底彩图、基材底色图、白底黑图三种。不符合以下三种类型的,属于标志错误。
混收混运生活垃圾分类混投、混收、混运
集体、个人应按四分类的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未按规定投放的,属于混投行为。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应按四分类的要求分类收集、运输生活垃圾,未按规定收运的,属于混收、混运行为。
收运车辆
(一)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标志错误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车身显著位置应有符合规范的明显标志,标志可以是白底彩图、基材底色图、白底黑图三种。不符合以下三种类型的,属于标志错误。
(二)生活垃圾收运车辆不整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未做到车容车貌整洁,存在“抛冒滴漏”、夹渣等行为的,属于不整洁。
满溢、乱堆放生活垃圾满溢、乱堆放
生活垃圾应及时收运,溢出收集容器的,属于满溢。
单位和个人应在指定地点投放生活垃圾,置于公共区域的,属于乱堆放。
同时,市环卫中心将会把市民提供的纠错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区垃分办进行整改。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转执法部门依据《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一起参与垃圾分类纠错,助力“新时尚”!